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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  •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

  • 每2年舉行一次理事選舉,周年會員大會上由有表決權的會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當屆理事

  • 授權理事管理本會及處理會務

最高權力機構

會員大會

理事會

  • 理事必須為本會有表決權會員

 

  • 每一屆理事會理事的任期為2年

  • 理事可競選連任,可連任兩

主席

副主席

秘書

司庫

委員

  • 統籌本會會務

 

  • 對外代表本會

  • 主持大會及理事會會議,並在周年會員大會中作全年會務報告

  • 協助主席處理會務

 

  • 有需要時暫代主席處理職務

  • 妥善保管本會的法團印章及會員名冊

 

  • 記錄會議的決議,並撰寫會議紀錄

  • 發出大會的通知及議程

  • 妥善保管本會所有款項及投資,並作詳盡正確的記帳

  • 於每次理事會會議上報告財務狀況

  • 於每一財政年度終結後,盡速編製周年帳目表,以備核數師審計後提交周年會員大會

  • 處理其他會務,如福利、宣傳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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